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普宁市普侨镇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询比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普宁市普侨镇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于 2026-10-26

招标详情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普宁市普侨镇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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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点击查看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到货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立方米

1000

普侨镇三产融合项目

2026年11月


2

商品混凝土

C25

立方米

4200

普侨镇三产融合项目

2026年11月


3

商品混凝土

C30

立方米

320

普侨镇三产融合项目

2026年11月


4

商品混凝土

C40

立方米

50

普侨镇三产融合项目

2026年11月


技术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满足图纸、业主及监理

要求。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点击查看.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近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材料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商品混凝土数量以乙方搅拌机生产计量数量(送货单)为准,在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前,甲方可随机在指定地磅位置进行过磅复核。过磅复核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场监督,过磅过程留存影像记录。过磅重量按甲方确认的乙方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砼方量,如复核方量与乙方送货单方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当期生产批次乙方所供全部商品混凝土的方量均以甲方过磅复核的实际重量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并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3****点击查看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工程监理、****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3小时,春冬季4小时),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5)乙方在交货时随货物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一式两份,甲方收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甲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四、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4.1结算。

每月 16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15日内),月度对账完成后,双方确认当期过程结算金额,乙方须在确认结算金额后3个工作日内,先行开具等额、合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交全套完整的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月度供货明细单、送货签收单、对账确认单、发票原件、结算申请单、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等),所有资料需符合甲方财务归档及审计要求,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

4.2支付。

(1)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 80 %;

(2)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95 %;

(3)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97 %;

(4)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 100 %;。

4.3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

(1)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2)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4)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5)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6)逾期付款特别约定

(6.1)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6.2 )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

(6.3)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4.4.报价有效期:60日。

4.5.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查看**市普侨镇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汪婧

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3363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到货地址:****点击查看**市普侨镇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

联系电话:0710-****点击查看384

2026年10月26日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点击查看一局/一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26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2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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