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对“军民两用高性能聚合物及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军民两用高性能聚合物及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2)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高新技术产****点击查看工园区
(5)项目概况:项目新增占地56.25亩,建设聚酰亚胺柔性泡沫、聚酰亚胺刚性泡沫及吸波泡沫、耐烧蚀低密度酚醛树脂、高性能聚酰亚胺树脂(热塑性及热固性聚酰亚胺树脂)、特种涂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2)通讯地址:沿****点击查看园区中天路1号
(3)联系人:刘勇
(4)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0339
(5)邮编:643030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点击查看
(2)通讯地址:**市天府四街199号
(3)联系人:尹工
(4)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1721
(5)邮编:610041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