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要求
工期 1.分包人必须按照项目部进度计划,组织人力物力完成合同约定工期及工程内容 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认为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或者工程质量较差,因而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并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则承包人将通知分包人并提出警告,分包人应在一个工作日指定出承包人同意的施工整改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施工质量,分包人无权要求为了采取这些措施而相应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分包人对承包人的上述警告无积极改正,则承包人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5万元,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2.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造价3%元的违约金质量 3.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威建集团有关质量要求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并负责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1..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造价5%的违约金,若质量不合格最高需支付合同造价30%违约**全文明施工 2..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劳务分包人员工每发生一次工伤事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5%的 违约金。 3.施工用完的材料应整齐堆放、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日产日清。 如果分包人对自己施工产生的垃圾不清理或清理不到位,经承包人通知后,可自己雇佣工人清理,清理费用从结算中双倍扣除 4.分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直接负责,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5.分包人必须与其现场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并保证其员工身体健康、无不适合重体力劳动的缺陷或疾病;分包人应合理按照工人作业时间,保证休息和睡眠,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带病作业,应给工人创造条件和谐的工作环境。 6.分包单位服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 资质: 1.具备相应资质资质 7.具备相应资质管理人员 1.现场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
评分标准
1)实行清单计价的工程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为总价最高分中标。采用分部分项招标模式,要设置单项控制价和总控制价,每个招标单项的控制价原则不得高于合同清单中分项的94%。分项投标价原则**于分项招标控制价为废标。投标总价等于总招标控制价为60分,投标总价与总招标控制价相比降低高于0.6%(含)加2分,降低低于0.6%(不含)得分相同;总报价与总招标控制价相比降低高于0.6%每相差0.5%(含)加2分,但每相差0.5%(不含)以内得分相同。
2)未实行清单计价的,采用基于主合同的定额计价模式+下率浮方式报价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为最高分中标。打分标准:下浮率等于下浮控制率的为60分,报价下浮率与下浮控制率相比高出0.6%(含)加2分,低于0.6%(不含)得分相同;报价下浮率与下浮控制率相比高于0.6%的每高出0.5%(含)加2分,但每相差0.5%(不含)以内得分相同。报价精确到0.1%。